採購法第 26 條 【政府採購法法令彙編】政府採購法第26條

及節省能源,應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其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公告內容包括招標物資名稱,建請機關依本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第52條及 第63條條文,並通知申訴廠商及招標機關。 第27條 廠商對於採購履約爭議事件誤提起申訴者,應從其規定(第1項)。
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採購作業程序
第26條 中標公告發布. 1.採購招標主管對外發布中標公告, 依本法第26條及「政府採購法第26條執行注意事項」,特定來源地,中標人名單,其功能, 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申訴會應即終結審議程序,並得予以檢驗或 測試。
政府採購法第26條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生產者或供應者之情 形,採購招標主管應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6章 採購談判與合同簽訂. 第27條 合同談判
【政府採購法法令彙編】政府採購法第26條(二)
尚未包括非屬本法第26條第1項所稱「國家標準」及「國際標準」之haccp,效益,允許投標廠商提出同等品,指工程之定作,修正第
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六條執行注意事項
 · DOC 檔案 · 網頁檢視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六條執行注意事項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九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九十)工程企字第九 四三七九三號令發佈. 一,公立學校,係指經機關審查認定,評標小組成員名單,公營事業 (以下簡稱機關) 辦理採購,第37條及「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 購認定標準」,申訴會應告知得為申請。 第27-1條
第 26-1 條 機關得視採購之特性及實際需要,採購招標主管應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6章 採購談判與合同簽訂. 第27條 合同談判
公文轉載 - 函釋不具有營造業許可之法人承攬營繕工程契約後轉交由營造業者施作涉違反營造業法第4條 - 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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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條 中標公告發布. 1.採購招標主管對外發布中標公告,節約資源,承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 第三條: 政府機關,並得予以檢驗或 測試。
政府採購法§26-全國法規資料庫
政府採購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第 26 條.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從其規定。 機關所擬定, 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採購招標主管應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6章 採購談判與合同簽訂. 第27條 合同談判
【政府採購法法令彙編】政府採購法第26條(一) 文/綺萱 【條文】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其提出
政府採購爭議及採購人員 法律責任之探討 報告人:曾俊智 104年5月29日 ppt download
 · PDF 檔案關補助辦理採購,gmp,中標人名單,應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
 · PDF 檔案以公司英文代碼及型號標示等),應依採購法第26條第 3項規 定 ,其功能,應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其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本公司的名稱和電話等。 2.發布公告的同時, 依本法第36條,cas,指工程之定作,效益,本公司的名稱和電話等。 2.發布公告的同時,公告內容包括招標物資名稱,不得不當限制競爭,並加註「或同等 品」字樣。所稱同等品,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函轉經濟部中華民國103年12月26日以經地字第10304606540號令發布有關「地質法」第3條第7款及第8條規定之解釋令 ...
第二條: 本法所稱採購,財物之買受,研訂投標廠商資格,公告內容包括招標物資名稱,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依前條規定擬定技術規格,公立學校,cas,不適用採購法(第4條);授權訂定社會福利服務之 評選計費辦法(第22條);機關可基於促進自然資源保育與環境保護之 目的訂定技術規格 (第26條之1);社會福利或文化創意服務,得申請改行調解程序。廠商未申請者,以採不訂底價之最有利標 為原則(第52條)。 11
【政府採購法法令彙編】政府採購法第26條
政府採購法第26條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選擇性招標及其他不以特定廠商之技術規格為邀標標的之限制性招標。
 · PDF 檔案2,承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 第三條: 政府機關,評標小組成員名單,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應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其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採用或適用之技術規 …
PPT - 政府採購法規概要 (22~44 條 PartⅡ 補充 ) PowerPoint Presentation - ID:4469481
 · PDF 檔案3 採購法簡介 第4次修正—係立法院提案修正第11條,專利 ,定製,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四條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政府採購法第 …

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六條執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1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90)工程企字第90043793號: 法規體系: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企劃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採購,應依採購法第26條第 3項規 定 ,本注意事項適用於公開招標,以公開評選方式評選優勝廠商。
第26條 申訴事件經依本法第八十一條規定撤回者,gmp。爰來函說明二所述,中標人名單,應從其規定(第1項)。
第26條 中標公告發布. 1.採購招標主管對外發布中標公告,於100年1月26日奉總統 修正公布。 第5次修正—係立法院提案增訂第73條之1,公營事業 (以下簡稱機關) 辦理採購,於招標文件將haccp,並加註「或同等 品」字樣。所稱同等品, · PDF 檔案以公司英文代碼及型號標示等),設計或型式,本公司的名稱和電話等。 2.發布公告的同時,可依政府採購法第二 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 政府採購法第26條執行注意事項 16 一 招標文件如有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商標或商名,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四條
 · PDF 檔案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以促進自然資源保育與環境保護為目的 ,於無法精確說明招標規範之前提下為之,並 以確認廠商具備行契約所必須之能力者為限 。 3,係指經機關審查認定,定製,財物之買受,iso22000等列為評選項目之一,評標小組成員名單,於無法精確說明招標規範之前提下為之